服藥是否合法,對療效有直接的影響。一般服藥的時間與方法如下:
服湯藥與吃飯應間隔1小時左右,一般的藥物飯前服或飯後服均可,對胃腸有刺激的藥物宜在飯後服,滋補藥宜空腹服,治瘧藥宜在瘧發作前2小時服,安神藥宜在睡前服。治療痛經藥,宜在行經前3~5天服,治發燒感冒藥,在晚上9~10點鐘服。對於急性重病,無時間限制,可隨時服用。
一般一帖藥煎兩次後,將藥汗兌勻,分成兩次或3次服。早中晚各1次,或早晚分服。對病情比較急重的也可1幢煎湯後1次服,如急性腸梗阻見腹痛,大便干結,或嘔吐者,可用大承氣湯頓服。也有一日服3次以上者,如感冒高燒不退,可給予解表藥,4小時服1次,不分晝夜。也有一日連服兩劑,以增強藥力。
一般情況下,湯藥宜溫服,涼服容易刺激胃腸引起不良反應,尤其是晨起後空腹服藥,更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