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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忌口”紅綠燈

有外傷的時候,中醫總是告訴我們,要忌口,忌發物,到底發物是指什麼?忌口具體該忌什麼呢?

  “發物”的范圍較廣,有的甚至擴大化了。

   所謂“發物”,根據民間習俗和《隨息居飲食譜》等一些文獻資料歸納起來,常見的發物有:

  肉類:豬頭肉、雞肉、雞蛋、驢肉、獐肉、牛肉、羊肉、狗肉、鵝肉、鵝蛋、鴨蛋、野雞肉等;

  魚類:有鯉魚、鲢魚、蹲魚、鲚魚、白魚、黃魚、烏賊魚、鲳魚、鲥魚、鲈魚、鲟魚、鲩魚、章魚、比目魚、鲦魚、帶魚、鳙魚、黃鳝、蚌肉、蚬肉、蝦子、蟹等水產類;

  蔬菜:有香椿頭、芸薹、芫荽、芥菜、菠菜、豆芽、莴苣、茄子、茭白、韭菜、竹筍、南瓜、慈姑、香蕈、蘑菇等;

  瓜果:有杏子、李子、桃子、銀杏、芒果、楊梅、櫻桃、荔枝、甜瓜等;

  調味品:有蔥、椒、姜、蒜之類辛辣刺激性食品;

  還有菜油、糟、酒釀、白酒、豌豆、黃大豆、豆腐、豆腐乳、蠶蛹等,有時還將葷腥膻臊之類食品一概視為發物,特別是在患有瘡瘍腫毒,或慢性濕疹皮炎之類皮膚病人以及過敏性疾患者,發物忌口更顯得重要。

  發物之所以會導致舊病復發或加重病情,有學者歸納起來認為有三種可能性:一是上述這些動物性食品中含有某些激素,會促使*內的某些機能亢進或代謝紊亂。如糖皮質類固醇超過生理劑量時可以誘發感染擴散、潰瘍出血、癫痫發作等,引起舊病復發。二是某些食物所含的異性蛋白成為過敏源,引起變態反應性疾病復發。如海魚蝦蟹往往引起皮膚過敏者荨麻疹、濕疹、神經性皮炎、膿疱瘡、牛皮癬等頑固性皮膚病的發作。豆腐乳有時也會引起哮喘病復發。三是一些刺激性較強的食物,如酒類、蔥蒜等辛辣刺激性食品對炎性感染病灶,極易引起炎症擴散、疔毒走黃。這就是中醫所說熱證實證忌吃辛辣刺激性發物的道理。

  中醫治病很講究飲食忌宜,常告誡患者“發物不能吃”。

  在治病過程中,許多患者也常問:“我這個病吃哪些東西好?要不要忌口?”許多藥物既可供給*日常需要的各種營養,又能保健養生,康復調理,祛病療疾。同時,對於某些人來說,有的食物也能降低藥物療效,影響機體康復,甚至導致疾病的發生。因此,對於不利於治療的那些食物,常俗稱為“發物”。

  從廣義上來說,發物就是指患病服藥及病後調理的進食過程中,因食物不當而誘發產生某種病症,激發新病,或妨礙治療,加重病情、影響康復的一類食物。一般地說,它是一類性味辛辣燥烈、刺激性強、油膩厚味、魚腥海鮮等食物。因發物不利於疾病的治療和機體的康復,故病中要忌口。

   發物致病的特點,一般有發熱、發瘡、上火、動風、生痰、脹氣、便秘、腹瀉以及誘發痼疾等。像現代醫學所指的變態反應性疾病中的食入性食物過敏症的某些表現,如過敏性紫癜、皮炎、濕疹、腸炎、荨麻疹等,都包括在內。

   什麼情況下要忌口呢?

  當食物影響疾病的治療,助邪傷正、添病益疾時要忌口。如荨麻疹、丹毒、濕疹、瘡疖、中風、頭暈目眩等症症,不且食用海鮮魚、蝦、蟹、貝、豬頭肉、雞肉、鵝肉、雞蛋等。又如各種出血性疾病:崩漏帶下、月經過多、吐血、咯血、鼻出血、皮下出血、尿血、痔瘡等病症,不宜食用胡椒、羊肉、狗肉、燒酒等。又如潰瘍病、慢性胃炎、消化不良等病症,不宜食用白酒、豆類、薯類等。 當食物易與藥物產生不良反應時要忌口。當進食食物的作用與藥物產生的作用一致時,就會減弱、抵消藥物療效,甚至產生毒副作用,從而妨礙疾病的治療。如《本草綱目》記載:“凡服藥,不可雜食肥豬犬肉,油膩羹鲋,腥臊陳臭諸物。凡服藥,不可多食生蒜、胡荽、生姜、諸果、諸滑滯之物”,不無道理。如食用黃連、甘草、蒼耳子、烏梅、枯梗等忌食豬肉,鱉甲忌苋菜,地黃、首烏忌蔥、蒜、蘿卜等,中醫忌口側重於此。

  當食物對病後調整康復不利時要忌口。大病初愈,消化力弱,正氣未復,飲食失當,可使病情反復或變生他疾。如魚、蝦、蟹、貝、椿芽、磨菇以及某些禽畜肉、蛋等,曾患過敏性疾病者,應注意選擇避食。又如高脂血症、高血壓、冠心病、中風等,病後飲食宜清淡,不可過食油膩厚味之物。

  名醫秦伯未在《中醫對於病員的膳食問題》中說過:"凡能引起口干、目赤、牙齒腫脹、大便秘結等的荠菜、韭菜、香菇、金花菜等,都有發熱可能,俗稱發物。"

  實質上發物是指攝食某些食物後能引起舊疾復發、新病增重。發物的范圍很廣,有時將葷腥食物都看著發物。一般按發物的性能分為六類:

  一為發熱之物,薤、姜、花椒、胡椒、羊肉、狗肉等;

  二為發風之物,如蝦、蟹、香蕈、鵝、雞蛋、椿芽等;

  三為發濕熱之物,如饴糖、糯米、豬肉等;

  四為發冷積之物,如西瓜、梨、柿等各種生冷之品;

  五為發動血之物,如海椒、慈菇、胡椒等;

  六為發滯氣之物,如羊肉、蓮子、芡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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